雲林一名廖姓男子2015年8月左右隱瞞自己早就已婚身分外遇出軌另名曹姓人妻,之後曹女發現廖男早就結婚,害怕傷害到兩人家庭,2015年5月決定跟廖男分手,廖男卻偷偷跟曹女住處的管理員拿到曹女的家庭聯絡資料,並用手機的通訊軟體傳訊威嚇曹女要跟他繼續交往,不然就要將兩人親密照寄給廖夫及報紙。
雲林地檢署依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恐嚇等罪起訴廖男及提供個資的吳姓管理員。
起訴指出,2015年5月,曹女不小心看到廖男(40歲)的身分證,他的配偶欄已經有名字,曹女表示兩人就斷關係,讓廖男不爽,廖男跑到曹女住處,去問曹女住的樓層,社區管理員竟把社區住戶名冊拿給廖男查看並拍照。
廖男取得曹女和家中成員個資後,陸續傳訊恐嚇,曹女被騷擾的不爽,怒提告,廖男已經違反了個資法還涉及恐嚇直接將他起訴。
|